一炒家去年购一处 100 平米的商品房,开盘价 5000 元/平米,房屋总价 50 万元。贷款 8 成,首付 10 万。几个月后,他们将房价炒到了 8000 元/平米。担心没人买吗?他们根本没打算卖!——他们将房子卖给自己!(当然是以另一个人的名义)。这时房子总价是 80 万,贷款 8 成(64 万),首付 16 万,通过转按揭(或提前还贷方式),他将房子卖给了自己,并缴纳差价的所得税。
这时侯,让我们来看一下是什么结果:这个人赚得房屋差价 30 万(因为是用银行的钱还银行的钱嘛),减去第二次的首付 16 万和一点点所得税,它已经干拿了 14 万。而这时候房子还在它名下!它现在唯一的负担是要还 64 万的贷款,加上利息,是一笔不小的数目。可这有什么关系,大不了还不起贷款,银行把房子收回去呗?!它还是干赚 14 万啊。如果它还能找到买主,即使以第二次的成交价卖(通常还会高,它会给你看购房合同上的买入价),那它至少又拿回了第二次的首付 16 万。那么这一轮下来它就净赚超过 30 万。当然,这中间会发生一些交易费用,但比起房价是微不足道的。